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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对农村食品小作坊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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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产品大多数是散装的白酒、糕点、酱油、饮料、肉类腌制品、豆制品等。这些食品小作坊的存在,丰富了农村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城郊群众的生活需求。但这些食品作坊基本都存在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产品质量不稳定、工艺落后、生产经营者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多数不符合发放《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条件,所以大部分属证照不全或无证的家庭作坊式加工点。
针对食品小作坊存在问题的复杂性,我们不能简单以产品质量卫生不合格、无证经营等为由,一概予以关闭取缔了事。某县政府曾组织多部门联合清理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食品小作坊,但随即引发大批被取缔的无证食品小作坊经营者上访、围攻政府部门,最后清理取缔工作不了了之。此事在当地造成了很坏影响。但对它们存在的隐患也不能坐视不管,等到出了问题再想办法补救。
在加强对农村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具体措施方面,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是在不违反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原则下,结合实际,并多方征求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制订地方食品质量标准暂行规定,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后颁布实施。
二是管理部门与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食品小作坊对其生产的食品质量负责,并保证不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用发霉变质原料和过期变质物质加工食品等。
三是增强基层食品质量的检验能力。建立县级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对食品小作坊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对边远农村或山区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食品小作坊生产的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产品,限制在本地销售。
四是建立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委会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制度。公布投诉电话,鼓励群众举报质量安全隐患大的食品小作坊,并通过当地媒体及时曝光,同时清剿伪劣食品。
五是鼓励食品小作坊进行产品深加工,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食品小作坊,或引导其与正规企业联营,使其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农村食品作坊生产经营者组建协会,让行业协会督促他们守法自律。
同时,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组织定期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总之,针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严重的食品小作坊,我们要予以坚决取缔;但对于那些无质量安全隐患,群众认可的食品小作坊,我们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深化监管工作,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作者单位:广东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作者:刘宏伟;倪岱瑜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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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5-10-24 16: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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